畢業生求職居留許可
國際留學生從德國大學畢業並獲取學位文憑後,即可在德國直接申請求職居留許可,有效期最多可⾧達18個⽉。
根據德國居留法 (AufenthG) 和就業管理條例 (BeschV)是專門用以規範德國境內國際留學生和國際畢業生在德國就業的法律法規。無論是準備申請學校前、在學期間、或畢業後求職的就業與居留規定,學生都可上官網參考最新規定。
唯此法規並不適⽤於來⾃歐盟國家和歐洲經濟區 (EEA)的學生或畢業生。凡是來⾃歐盟和歐洲經濟區的學⽣,只要與其所學專業有關聯性,可完全不受時空限制進⼊德國就業市場,沒有時間長度與簽證的限制。
申請資格
畢業學生
根據規定,欲申請求職居留許可的國際畢業生必須注意以下條件:
- 剛於德國境內完程學位學程,並成功獲取畢業文憑 ;
- 提出求職居留許可時不得離境德國,否則將可能被拒絕;
- 在德國求職的⼯作應與符合在德國取得的學位;
- 若畢業生原本是持家鄉的國家獎學⾦在德國求學,並已承諾畢業後將返回家鄉服務的國際學⽣,將無法獲得德國的求職居留許可;
- 在獲取求職階段,學⽣被允許從事任何⽣計保障的⼯作;
- 若學⽣在結束學業後或求職階段過後找到⼯作,其在德國的居留許可將會被改變。
各國簽證規定皆可能隨時更動,請以該國最新規定為準。
